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尽职调查的程序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各地的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对于一项并购活动来说,各自委托律师所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应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同。 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由律师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尽职调查清单的主要内容是需要目标企业提供的各类文件,一般情况下可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文件;企业各类资产的文件;企业的各种贷款、融资文件;企业的重大合同、协议;企业的经营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审批或许可;企业的各种税务文件;企业雇员的劳动文件;企业的各类保险文件;企业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或争议的文件等。 向目标企业发出补充的文件清单或要求。 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发至目标企业。 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 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 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会要求对方作出声明和保证。 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内容包括: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制作项目的时间或期间、工作量统计;制定的工作方案、计划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客户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与客户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客户提供资料的审查、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察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客户出具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其他相关的重要文件或资料。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 律师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目标公司资质的合法性调查; 诉讼审查; 交易过程中对各项文档的审查; 对财务状况的审查; 对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的调查(程序调查); 对目标公司人员状况的调查; 收尾工作中的审查。 所需审查的文件资料及所需调查的情况大致如下: 1 、审查目标公司(被收购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 设立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同 ( 包括股东协议 ) ; 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的有关批准文件(税务证书、环保证书等); 公司营业执照 ( 最新的年检文件 ) ; 公司成立以来的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记录、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房屋、土地的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的证书; 公司名下的汽车行驶证; 各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有关批准文件 ( 包括变更的文件 ) 。 2 、审核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 设立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 验资报告 ) ; 公司设立至今有无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的行为; 目前税收待遇 ( 税率、有关税局的批文 ) ; 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后,享受各项税收优惠的情况 ( 减免税、税前还贷、税款返回 ) ; 公司负债情况 ( 贷款总额、已偿还数额、尚未到期数额、到期日 ) ; 公司设立后的纳税情况; 有无发行债券、到期日。 3 、审核目标公司的财产状况 公司现有建筑物、设备及土地的情况 ( 使用期限、权属 ) 及向国土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凭据; 公司有无租用或出租建筑物、设备情况; 有无违章建筑; 公司资产有无抵押、质押的情况; 公司有无对外保证; 公司有无在建工程。 4 、审核目标公司的股东结构和股权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或变更情况文件; 公司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性质;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东结构;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 公司是否存在持有其 5% 以上的关联方,与其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是否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5 、审核目标公司的独立性问题 公司业务是否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的资产是否独立完整; 公司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人员是否独立; 公司的机构是否独立; 公司的财务是否独立。 6 、审核各类重大合同 贷款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 合资或合作、投资项目的合同; 保险合同; 主要销售合同; 其他重要合同。 7 、审核其他情况 为职工购买各类福利保险情况; 有无诉讼或仲裁案件或执行案件或行政处罚案件;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税款的问题; 有无坏账;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的标准,产品的批文;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持有公司 5% 以上 ( 含 5%) 的主要股东 ( 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 、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